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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11-06-24浏览次数:字号:[ ]

  

 

环境科学与工程实验教学中心属校级实验中心,实行校、院二级管理,实验中心主任由学校聘任,实行中心主任负责制;专职实验技术人员实行竞争上岗,由实验中心管理;兼课教师竞聘实验教学任务,实行流动管理。

    中心现有实验分室6个:分别为环境科学、环境工程、给水排水、资源环境科学、环境微生物学、海洋生物资源与环境分实验室。

 

实验中心办公室

87979516

环境工程实验室

87979516

环境微生物学实验室

87979575

资源与环境实验室

87979578

环境科学实验室

87978723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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