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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境学院关于危险品入库及领用管理细则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8-04-20浏览次数:字号:[ ]

院教学实验中心、各专业老师:

根据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委员会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通知,应在430日前将分散在各实验室的危险品集中到危险品库集中管理,我院的危险品入库地点为学行楼E105室。本次危险品入库的对象包括本科教学实验中心、各科研实验室的危险品,入库药品量为2017年兜底检查量+期间购买量-使用量。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,本科教学实验中心、各科研教师是危险品入库和领用管理的责任人。环境学院危险品库由院教学实验中心负责管理。

本次入库结束后,公安局将不定期进行执法检查,凡是检查到实验室危险品存放及使用违规现象,由各责任人承担后果。为按时按要求完成危险品入库工作,特制定“bet28365-365危险品入库及领用管理细则”(见附件),请遵照执行。

在学行楼危险品库存放危险品的其他单位及人员参照执行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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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420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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